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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教育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创建时间:  2021-03-26  夏永滨   浏览次数:   返回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2号)和上海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和我校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根据《上海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制订2021年国际教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一、 工作原则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宁缺毋滥;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加强诚信考核。复试过程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复试录取过程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

二、 组织管理

1. 学院设立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并对复试结果负责。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组员包括教学副院长、学科负责人、研究生教学部主任、学生工作负责人和院纪检委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和确定考生复试的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和录取办法,并具体组织实施;成立1个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包括5名责任心强、公道正派、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较高的教师与2名工作人员。复试过程中,面试教师现场独立评分,工作人员做好文字记录,并全程录音录像。

2. 学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复试过程的规范管理,加强对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 识和法治意识;要发挥和规范复试小组成员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 提高其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及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3.学院成立复试命题小组。命题人员的姓名对外保密,并签订《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笔试命题审题及相关涉密人员保密责任书》。命题人员要遵纪守法,信守承诺,保守秘密,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有关的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试题的内容和命题工作情况。

4. 学院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的材料真实,复试过程诚信;要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5. 学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复试违规违纪行为,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复试以及复试名单确定

复试分数线:在不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本学科及专业特点和统考招生计划、报考生源等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全部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各专业复试分数线详见上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

       四、招生名额

本学院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2021年统考招生名额为16人。

      五、复试时间、地点、形式

复试采取网络远程视频的形式进行,复试平台为腾讯会议系统。

复试全程学生须有两台摄像设备,按学校规定进行双机位拍摄。


时间

内容

地点

备注

327日(周六)

9:00开始

外语口试(满分50分)

(每人5分钟)

腾讯会议系统


请复试学生提前下载并安装会议系统

综合面试

(每人15分钟)

指定专业题(在准备的题库中抽取)

(满分150分)


综合素质考察(现场提问)(满分100分)

*请复试考生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和地点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正式复试前将进行复试预演,时间和地点另行邮件通知。

      六、资格审查与复试材料提交

1、资格审查相关材料提交请参见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上海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通知》

2、复试材料:

请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根据学院要求,在复试前登录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材料提交,网址:http://gmis.shu.edu.cn:8088/ZS/,登录名为考生准考证号,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

1)《2021年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签字扫描件或清晰照片版,必须提交)

2)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所在单位档案部门提供的大学阶段成绩大表

3)上海大学研究生院规定递交的材料

      七、复试内容与成绩计算、录取规则

1、复试内容

复试满分300分,其中:外语口试50分,指定专业题150分,综合素质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及外语能力等。每一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每个复试小组必须对每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录音录像,并妥存备查。

  2、成绩计算

1 学院按照本单位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排名(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思想政治和品德、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180 分以下)不予录取。

3、录取

1)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复试成绩及拟录取与否通知考生,并做好未通过复试考生的解释工作;

2)最终录取名单以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为准;

3)已录取的推免生不再参加此次复试。

       八、调剂信息

        我院不接受调剂生。

       九、招生体检与复查

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院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信息公开

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布相关信息时,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学院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

学院联系电话:021-66136016

电子信箱:shwlna@t.shu.edu.cn


国际教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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