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学校《上海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实施办法》的精神,国际教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复试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科学选拔原则,实行学院统一领导,自主招生,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招生质量。
二、复试组织管理
学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复试违规违纪行为,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学院与考生逐一签订《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的材料真实,复试过程诚信;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三、接收专业
国际中文教育(045300)(专业硕士)
四、申请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 取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和教育部备案的申请无效。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研究潜质、专业能力。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 本科专业为国际中文教育相关或相近专业,可跨专业报考。
五、复试材料提交与资格审查
1.上海大学预报名系统已开放,能够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免资格且有志于报考上海大学的考生均可注册报名,预报名系统网址:https://gmis.shu.edu.cn/php/bm/,预报名系统开放时间截至2026年9月20日16:00。
2.预报名系统内申请人填写的信息必须准确、有效。
3.学院根据申请人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遴选,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审核通过者,按照学院复试通知要求,参加学院复试考核。
4.收到复试通知的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复试时需准备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现场查验原件)
(2)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现场查验原件)
(3)本人签字的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4)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和外语考试成绩(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复印件
(5)其他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材料,如个人简介、本科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5.申请人在我校预报名系统报名后,还须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具体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及时填报志愿,接收并确认学院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否则无法录取。申请人所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伪造,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考和录取资格。
六、复试安排
1. 复试时间、地点:
2026年9月21日(星期一)下午,复试地点为上海大学宝山区GA楼
具体复试时间及考场地点请注意查收邮件及预报名系统里的站内短信通知。
对于没在我校预推免系统报名的考生,在国家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也可以进行报名,我院将根据前期报名情况确定是否组织复试,复试方式和内容同上。
2. 面试形式:
2027年我院推免生复试采用线下复试形式,进行差额复试。
3. 复试内容:
综合面试(总分100分),包括外语能力(30分)及专业综合能力测试(70分)。
七、录取
1.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原则,根据推免复试成绩,结合考生科研潜质、思想政治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正式参加我院预推免复试的同学,学院按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待录取,总成绩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排序。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对于拟录取推免生,9月24日8:00起,学院将通过国家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逾期则视为主动放弃。
3.获得我院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保持“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畅通。如因关机、停机等而延误接收通知,最终造成无法录取或无法入学,责任由考生自负。
八、推免生优惠政策
1、第一学年可优先推荐一等学业奖学金;
2、可优先选择研究生导师;
3、可优先推荐海外交流与实习;
4、可优先获得学术资助。
九、注意事项
1.申请考生须按学校、学院要求做好各项准备,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的信息材料真实,保证复试考核过程诚信有效。
2.学院以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院官网、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我院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未达到上述要求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4.未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的考生,我校一律不予录取。
5.已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
十、本方案如与学校规定冲突,以学校规定为准。
十一、学院招生咨询电话: 021-66136301胡老师
上海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2026.09.17
附件:《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