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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2024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国别双边项目(CSC Type A)

创建时间:  2024-01-04  赵聪   浏览次数:   返回

一、学校简介

上海大学是上海市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上海市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上海市首批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试点,教育部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n 2023年ARWU世界大学排名位居271位,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421位,THE世界大学影响力排名97位。

n 上海大学学科门类齐全,有32个学院,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

n 学校现有超过4万名学生。其中在校国际学生2730名,来自全球150多个国家。不同语言、不同文化的学生,在这里愉快地学习。

n 现代化校园,宿舍条件优越,运动设施齐全,地铁直达,交通便利。

二、奖学金项目介绍

中国政府奖学金国别双边项目是根据中国与有关国家政府和机构等签订的合作与交流协议或达成的共识提供的奖学金,可招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和高级进修生,申请人向所在国有关派遣部门提出申请。该项目简称CSC Type A。

Ø 申请受理机构:申请人所在国的有关派遣部门,例如教育管理机构、中国大使馆等。

Ø 申请时间: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具体时间请向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咨询

Ø 资助对象:优秀国际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和高级进修生。

Ø 可申请专业:不限 (专业列表详见https://apply.shu.edu.cn/

² 本奖学金不支持英文授课本科项目。

三、奖学金内容与标准


中国政府奖学金国别双边项目包括全额奖学金和部分奖学金。详见https://www.campuschina.org

1. 全额奖学金

(1) 资助内容:包括正常学制内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和综合医疗保险费。

(2) 资助标准

免正常学制内学费。

② 按学校规定在校内住宿的,由学校提供免费宿舍。或经学校批准,选择校外住宿的,可按月获得学校发放的住宿补贴,标准为: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700 元/月;博士研究生、高级进修生:1000 元/月。

在华学习期间生活费:硕士研究生:3,000元人民币/月;博士研究生:3,500元人民币/月。

综合医疗保险费:800元人民币/人/年;400元人民币/人(学习期限少于6个月的)。

2. 部分奖学金

部分奖学金具体内容,请咨询申请人所在国的有关派遣部门,例如教育管理机构、中国大使馆等。

备注:

² 生活费由学校按月发放。奖学金生当月十五日(含十五日)之前到校注册的,发给全月生活费;十五日以后注册的,发给半个月生活费;毕业生的生活费发至学校确定的毕业之日以后的半个月;奖学金生在学期间(正常假期除外)因个人原因离华时间超过15天的,其离华期间生活费停发。

² 综合医疗保险内容及理赔程序详见 https://lxbx.net/home  

四、奖学金申请条件

1. 基本要求

非中国籍公民,身心健康。

2. 语言要求

2.1 申请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攻读学士学位者及普通进修生(汉语言专业除外)、高级进修生,中文水平原则上至少达到汉语水平考试(HSK)三级;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中文水平原则上至少达到汉语水平考试(HSK)四级。

² 汉语水平未达到上海大学入专业学习要求者,来华后须先进行1年的汉语补习,考试合格后方可入专业学习。

² 我校中文授课专业入学语言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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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申请以英语为专业教学语言的,英语水平原则上至少达到IELTS 6.5 或 TOFEL IBT 90,或英文为母语/官方语言。

3. 学业水平和年龄要求

3.1申请本科项目:

ü 须具有高中毕业学历(申请时尚未拿到获得高中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或学院出具的预毕业证明,用以证明申请者有能力于2024年7月31前顺利毕业并取得高中毕业证书),学习成绩优秀,成绩绩点3.0(含)以上(GPA四分制);

ü 申请理工类专业,高中数学及物理成绩合格;申请经管类专业,高中数学成绩合格;申请艺术类专业,须提供作品集;

ü 年龄不超过25

3.2申请硕士项目:

ü 须具有学士学位(申请时尚未拿到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或学院出具的预毕业证明,用以证明申请者有能力于2024年7月31前顺利毕业并取得学位证书),学习成绩优秀;

ü 具有相关本科专业背景,或本科阶段修读过相关专业课程,成绩绩点2.5(含)以上(GPA4分制)

ü 申请艺术类专业,须有艺术专业背景,并提供作品集;申请电影学院部分专业需具备理工科基础及专业背景、与导师研究方向近似或匹配的专业背景;

ü 年龄不超过35

3.3 申请博士项目:

ü 须具有硕士学位(申请时尚未拿到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或学院出具的预毕业证明,用以证明申请者有能力于2024年7月31前顺利毕业并取得学位证书),学习成绩优秀;

ü 具有相关硕士专业背景,并取得过相关学术成果,成绩绩点3.0(含)以上(GPA4分制)

ü 申请艺术类专业,须有艺术专业背景,并提供作品集;申请电影学院专业需具备理工科基础及专业背景、与导师研究方向近似或匹配的专业背景;

ü 年龄不超过40

3.4 申请普通修生项目:

ü 须具有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力;

ü 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5 申请高级修生项目:

ü 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ü 年龄不超过50周岁。

4. 申请时未获得其他类别奖学金资助。

五、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应准备完整、清晰的电子文件:

þ 护照信息页(申请人须提交有效期晚于2025年3月1日本人普通护照的首页清晰扫描件,如现持有护照有效期不符合要求,请及时换发新护照)

þ 近六个月内的护照尺寸证件照(免冠,正面,蓝色背景,一寸证件照(390*570) JPG格式,大小在100K以内)

þ 上传小视频(内容:自我介绍及来华学习计划,格式: avi, mov,mp4三种均可,语言请与所申请专业的授课语言一致,大小在50M以内)

þ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预毕业证明)

þ 学习成绩单。成绩单应包括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所有科目成绩,应由就读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

þ 有效期内的语言水平证书(如为网页查询的成绩截图,须在新生注册时提供证书原件备查)  

þ 推荐信。研究生项目和高级进修生项目申请人需提供两封教授或副教授或相关领域专家的推荐信(需有推荐人签字和联系方式),内容应重点包含对申请人来华学习目标要求,以及对学生综合能力、未来发展的评价等内容,只可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þ 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根据申请专业授课语言提交中文或英文学习计划(本科生不少于200字,进修生不少于500字,研究生不少于1000字),可在https://apply.shu.edu.cn/application/index 下载研究计划模板  

提示:请在学习或研究计划中写明,计划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国别双边项目(CSC Type A

þ 经济担保证明(可在https://apply.shu.edu.cn/application/index 下载模板)

þ 荣誉证明(参加各类活动或比赛的证明,如果有多个证书,请合并为一个PDF版文件后上传

þ 无犯罪记录证明

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 6 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þ 来华学习时间超过6个月的申请人,须提交《外国人体格检查表》(需包含各项目检查结果、本人头像照片、医师/医院签字盖章等完整内容,并在6个月有效期内)

þ 学术成果材料或个人作品

①学术论文发表及专利证明

②申请攻读艺术、设计类等专业者,应提供个人作品类材料(如影像、绘画作品等)

注意: 1.非中文或英文的文件,需附经公证的或发证单位提供的汉语/英语翻译件;

      2.以上材料申请时仅需要上传电子版,开学报到时需提供原件备查。

3. 通过系统上传的材料须清晰、真实、有效,因材料不真实、不清晰或无法可识别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六、申请流程

1.申请人登陆上海大学国际学生在线申请网站(https://apply.shu.edu.cn/)提交申请,通过材料审核和面试后,取得预录取通知书

² 上海大学在线申请系统预计于2023年11月30日开放,系统内申报包含个人信息填写、申请资料上传、在线测试等环节。请密切关注上海大学在线申请系统内状态,并及时查收邮件。提交申请后,一般在14个工作日内可以收到上海大学的反馈。

² 本预录取通知书可用于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Type A项目,并不代表已被上海大学录取。最终录取还需通过申请人所在国留学生派遣部门、中国留学基金委、上海大学、上海大学专业学院及导师的审核。

² CSC Type A项目申请人无需支付上海大学国际学生申请报名费(500元人民币)。

2.申请人联系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提交申请,获得推荐资格。

3.申请人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campuschina.org),选择留学项目种类-Type A,完成申请。

4. 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和学术审核,确定录取人选。

5.申请人向所在国留学生派遣部门查询录取结果,等待收取正式录取材料

注意:未被录取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人,可选择继续申报上海大学其他类别奖学金项目或自费项目。

七、其他

1. 奖学金申请者须本人直接向上海大学提交申请,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提交申请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奖学金申请资格;

2. 奖学金获得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未经批准而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3. 奖学金获得者在开学报到时需提交所有申请材料的原件,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奖学金资格和入学资格;

4. 奖学金获得者须按照规定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评审不合格者,将被中止或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5. 奖学金获得者原则上不得变更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6. 奖学金招生政策由上海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上海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国际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中国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 99

邮政编码:200444

电话:+86-21-66136615

联系人:欧阳晓琴、刘圆

电子邮件:liuyuan2020@shu.edu.cn

网址https://apply.shu.edu.cn/

https://www.campuschin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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