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上海大学始是上海市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上海市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上海市首批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试点,教育部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n2023年QS世界大学排名位列中国大陆高校第22位,2021年THE高等教育世界大学影响力排名位列中国大陆高校第1位。
n上海大学学科门类齐全,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学科门类。
n学校现有超过4万名学生。其中在校国际学生2837名,来自全球150多个国家。不同语言、不同文化的学生,在这里愉快地学习。
n现代化校园,宿舍条件优越,运动设施齐全,地铁直达,交通便利。
奖学金项目介绍
中国政府奖学金国别项目是根据中国与有关国家政府和机构等签订的合作与交流协议或达成的共识提供的奖学金,可招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和高级进修生,申请人向所在国有关派遣部门提出申请。该项目简称CSC Type A。
Ø资助对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和高级进修生。
Ø可申请专业:不限(上海大学2023年开放招生的所有专业均可申请)
Ø奖学金内容与标准:包括全额奖学金和部分奖学金。详见“中国政府奖学金介绍”(https://www.campuschina.org/content/details3_74776.html )
申请受理机构和申请时间
Ø申请受理机构:申请人所在国的有关派遣部门,例如教育管理机构、中国大使馆等。
Ø申请时间: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具体时间请向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查询。
奖学金申请条件
1. 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2. 学历和年龄要求:
申请攻读学士学位者,应当具有高中毕业同等学力,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应当具有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力,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应当具有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力,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普通进修生入学时应当具有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力,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高级进修生入学时应当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3. 语言要求:
1)申请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攻读学士学位者及普通进修生(汉语言专业除外)、高级进修生,中文水平原则上至少达到汉语水平考试(HSK)三级;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中文水平原则上至少达到汉语水平考试(HSK)四级。
汉语水平未达到上海大学入专业学习要求者,来华后须先进行1年的汉语补习,考试合格后方可入专业学习。我校中文授课专业入学语言要求如下:
学科专业性质 | HSK成绩要求 |
汉语言及汉语国际教育本科 | HSK4级180分以上 |
艺术、理工、经管类专业 | HSK5级180分以上 |
文科类专业 | HSK5级210分以上 |
2)申请以英语为专业教学语言的,英语水平原则上至少达到IELTS 6.5 或 TOFEL 90,或英文为母语或官方语言。
4. 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上海大学国际学生学术能力及其他方面的入学要求。
5. 申请时未获得其他类别奖学金资助。
申请材料
所需申请材料包含护照信息页、最高学历证明、学习成绩单、语言能力证明、来华学习计划、推荐信、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犯罪记录证明、所获荣誉及学术能力证明等。(详见:https://www.campuschina.org/content/details3_74776.html)
注意:
1.非中文或英文的文件,需附经公证的或发证单位提供的汉语/英语翻译件;
2.以上材料申请时仅需要上传扫描件,开学报到时需提供原件备查;
3.通过系统上传的材料须清晰、真实、有效,因材料不真实、不清晰或无法可识别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申请流程
1.申请人登陆上海大学国际学生在线申请网站(https://apply.shu.edu.cn/)提交申请,通过材料审核和面试后,取得预录取通知书。
⟡上海大学在线申请系统预计于2022年11月30日开放。
⟡请密切关注上海大学在线申请系统内状态,并及时查收邮件。一般在14个工作日内可以收到上海大学的反馈。
2.申请人联系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提交申请,获得推荐资格。
3.申请人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campuschina.org),选择留学项目种类-Type A,完成申请。
4.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学校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和学术审核,确定录取人选。
5.申请人向所在国留学生派遣部门查询录取结果,等待收取正式录取材料
其他注意事项
1. 奖学金申请者须亲自提交申请,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提交申请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奖学金申请资格;
2. 奖学金获得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未经批准而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3. 奖学金获得者在开学报到时需提交所有申请材料的原件,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奖学金资格和入学资格;
4. 奖学金获得者须按照规定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评审不合格者,将被中止或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5. 奖学金获得者原则上不得变更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6. 奖学金招生政策由上海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上海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国际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中国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 99号
邮政编码:200444
电话:+86-21-66136615
联系人:欧阳晓琴、刘圆
电子邮件:liuyuan2020@shu.edu.cn
网址:https://apply.s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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